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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液體貨物。容器內部必須留有5-10%的空隙,封蓋必須平密,不得溢漏。用玻璃容器盛裝的液體,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過500毫升。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。箱內應使用襯墊和吸附材料填實,防止晃動或液體滲出。
2.粉狀貨物。用袋盛裝的,最外層應使用塑料涂膜紡織袋作外包裝,保證粉末不致漏出,單件貨物毛重不得超過50千克。用硬紙桶、木桶、膠合板桶盛裝的,要求桶身不破、接縫嚴密、桶蓋密封、桶箍堅固結實。用玻璃裝的,每瓶內裝物的重量不得超過1千克。用鐵質或木質材料作外包裝,箱內用襯墊材料填實,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。
3.精密易損、質脆易碎貨物。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,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裝:
(1)多層次包裝:即貨物、襯墊材料、內包裝、襯墊材料、運輸包裝(外包裝)。
(2)懸吊式包裝:即用幾根彈簧或繩索,從箱內各個方向把貨物懸置在箱子中間。
(3)防倒置包裝:即底盤大、有手提把環或屋脊式箱蓋的包裝。不宜平放的玻璃板,擋風玻璃等必須使用此類包裝。
(4)玻璃器皿的包裝:應使用足夠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襯墊材料圍裹嚴實,外加堅固的瓦楞紙或木箱,箱內物品不得晃動。
4.裸裝貨物、不怕碰壓的貨物。可以不用包裝,如輪胎等。不易清點件數、形狀不規則、外形與運輸設備相似或任意損壞運輸設備的貨物,應使用繩、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裝。
5.大型貨物。體積或重量較大的貨物底部應有便于叉車操作的枕木或底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