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運提單絕大多數情況下是貨權憑證(在一些交易中由于出現特殊情況,也會出現問題)。賣方(發貨方)將貨物交給承運人(船方)后,承運人向賣方開具一套提單。
一套提單可能有1份以上的正本,常見有1-3份正本。任何一份正本都可以作為提貨憑證。因此買方應向賣方索要全套正本提單。
發貨人發貨后,可通過銀行(跟單L/C或托收結匯)將提單交給收貨人,或者直接通過郵遞,或者通過人轉交收貨人。
收貨人應注意提單上的通知方。提單所列貨物到港后,船方會通知通知方,再由通知方通知收貨人持提單去港口提貨。 交貨人收錢的時間根據你們商定的結匯方式而定。如果是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,提單以及其他議付單據交付銀行后,銀行審核無誤就可以將貨款議付給發貨人。如果是遠期信用證或其他結匯方式就要具體分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