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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8日,越南海關總署傳來消息,衛生部發布了第15/2024/TT - BYT號通知,該通知公布了進口食品安全檢查對象貨物清單,將于2024年11月2日起正式生效。
必須檢查的貨物范圍
1. 食品補充劑:涉及1項。
2. 食品添加劑:多達391項。
3. 食品容器、包裝材料(與食品直接接觸):共計6項。
須接受安全檢查的規定
1. 若商品代碼與通知發布清單上的分類不一致,其代碼需符合海關法要求。
2. 對于未在清單中列出和標識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,代碼標識應遵循海關法要求,并且在通關后,進出口組織或個人需向衛生部(食品安全司)報送相關證明材料。
3. 未列入清單但經檢驗、檢查不符合要求或被衛生部等部門預警的貨物,應采取嚴格檢查措施。
進口食品免予或不受國家食品安全檢查的規定
1. 已列入清單,但屬于第15/2018/ND - CP號法令第13條規定的情況之一(食品安全警告情況除外)的貨物。
2. 在貨物清單上但不用作生產食品、食品添加劑、食品加工助劑的貨物。
如需了解更多詳細信息,請訪問:https://www.customs.gov.vn/index.jsp?pageId = 2&aid = 206752&cid = 25。